每一验收批中应随机抽取10%的挤压接头作外观质量检验,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数少于抽检数的10%,则该批挤压接头外观质量评为合格。当不合格数超过抽检数的10%时,应对该批挤压接头逐个进行复检,对外观不合格的钢筋套筒接头采取补救措施。不补救的挤压接头应作标记,在外观不合格的接头中抽取六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,若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,则该批外观不合格的钢筋连接套筒,应会同设计单位商定处理,并记录存档。
连接拉伸性能检查规定1.拉伸试件长度一般包括夹具长度和试件工作区段长度两部分。工作区段长度可取接头套筒长度加5—10倍钢筋直径。夹具长度根据试验条件而定。试件由接头中心两侧对称截取。
1.拉伸试验的结果,三个试件均应拉断于试件钢筋,或抗拉强度不低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.05倍。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,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复验。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,则该批接头判为不合格。
2.拉伸试件一般应从工程中随机抽取。当装配式结构等条件不许可时,也可制作与工程条件完全相同的钢筋套筒作为试件。
原文来自:http://www.gulishi.com